产品信息
| 外观 | 透明液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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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浓度 | 7.0-7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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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效期 | 280-330 mOsm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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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存条件 | 培养基应在-20℃避光储存,有效期为24个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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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事项 | 1. 羊水细胞培养基短期内可放4-8℃保存,若长期储存,应放-20℃保存,不可反复冻融。 2. 本产品只用于体外诊断,操作过程应避免污染;操作人员在检验时应做好防护,预防疾 病传播。 3. 试剂包装如有破损或滴漏,严禁使用。 4. 溶液应为澄清,如有沉淀物,严禁使用。 5. 禁止使用超出规定有效期的产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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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细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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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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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支原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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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细胞生长实验 | 用于人羊水细胞的原代培养和绒毛取样,不具备对细胞的选择、诱导、分化功能,培养后的细胞用于核型分析和其他产前基因检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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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详情
主要组成成分:基础培养基、胎牛血清、胰岛素、转铁蛋白、生长因子、纯化水。
将人羊水细胞或采集的绒毛样品在羊水细胞培养基中短暂培养后,进行后续核型分析或其他 产前基因检测。